QQ在线客服代码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

重磅!通用塑料造粒废料有新规!

发布时间:2021-12-14发布人:

再生资源信息网了解到,近日,生态环境部公布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2021年版)》,明确清单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。

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被列入清单,它们是:聚乙烯(PE)树脂、聚丙烯(PP)树脂、聚苯乙烯(PS)树脂、聚氯乙烯(PVC)树脂、丙烯腈-丁二烯-苯乙烯(ABS)树脂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(PET)树脂、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(PBT)树脂等七类树脂造粒加工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、大饼料、落地料、水涝料以及过渡料。


 
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对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提出明确要求。


一是根据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等动态调整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使得纳入名录的危险废物更加精准和科学,并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。


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,以当前环境管理中属性认定存在争议的废物等为重点,识别筛选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,避免“过度”鉴别、重复鉴别。

 

办公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南国中心供销大厦T2栋29楼
ICP备案/许可证编号:鄂ICP备17012945号

鄂公网安备 42010402001251号

   联系电话:027-85866036   企业邮箱: